化州市依法取缔一违建小型造纸厂
近日,化州市市政府联合廉江市政府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取缔一违建小型造纸厂。
日前,经群众举报及化州市中垌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发现中垌镇那梨村委会北边约1公里处白坟岭一家小型造纸厂的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中垌镇那利村委会周边的农田和那利村的护村河内,最终流入中垌镇长湾河水库,对周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化州市政府与廉江市政府通过详细核查,决定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取缔该小型造纸厂。
为让该行动切实执行到位,我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何林国任联合执法总指挥,市府办副主任姚勇、中垌镇党委书记陈仲、化州环境分局局长吴浩光担任副总指挥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联合执法组由中垌镇政府、市自然资源、林业、科工商务、市场管理、公安、供电、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和平农场分管同志组成。
当日,我市联合执法小组与廉江市执法组分别出动一台大型钩机,首先对该小型造纸厂车间实施强制停电,并依法拆除生产设施设备,随后,对造纸厂周边土地进行回填。为防止二次污染发生,我市环境分局还联合廉江环境分局对在拆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技术指导。本次联合行动成功拆除该造纸厂铁皮车间面积约1300平方米,整治总面积达9亩。